很多车主知道自己的车辆报废以后会选择将报废车弃置或将报废车卖到废品收购站,这些都是错误的行为,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
如何正确办理车辆报废注销。
如何正确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八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因此正确的处置方式就是,车主将报废车交售给正规的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正规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正确处置报废拆解报废车并进行可回收资源的回收工作,随后机动车回收企业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在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的七天以内,机动车回收企业会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车管所注销登记完成以后会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主拿到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也即证明了名下的报废车辆已经得到了正确的报废注销了。
另外车主要注意的是,车辆被依法查封、抵押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等状态下的车辆,是无法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的,有上述问题的车主要先将车辆的问题处理好再办理注销登记。
相信给位车主看完小编带来的内容,已经了解了
如何正确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了,车辆在达到了报废标准以后,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方式报废注销,否则会出现很多很麻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