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报废标准顾名思义,就是车辆已经达到了需要报废的程度了,那么车辆的报废标准具体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好好说说
山东车辆报废标准。
山东车辆报废标准车辆的报废标准分为强制报废标准和引导报废标准。
车辆的强制报废标准为:
1.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2.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3.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我国也对一些车辆类型增加了引导报废标准。如小型私家车取消了使用年限的限制,而是改为达到60万公里以后引导报废,引导报废只是建议性的,意思是这辆车已经行驶了太长时间,有着报废的风险,同时也很有可能出现尾气排放不达到标准的问题。
车辆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以后,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
山东车辆报废标准的内容了,车主要区分强制报废标准和引导报废标准,目前引导报废标准只会出现在行驶里程的方面。